《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条例(修订)》颁布施行后,城市管理执法将采取哪些具体举措?
新修订《条例》颁布施行后,城市管理执法将着眼保障城市供水安全,重点抓好3个方面工作:
一是组织《条例》专项执法培训。围绕《条例》主要内容,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将组织全部执法人员、区县(自治县)城市供水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条例》专项执法培训,督导城市供水企业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条例》,学深悟透精神实质,夯实城市供水执法工作法治基础,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提升供水执法水平。
二是开展供水执法专项行动。市、区县(自治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将集中开展一次供水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对城市供水企业、二次供水设施维护管理单位是否对供水设施进行定期检修、清洗和消毒,确保供水水质、水压是否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是否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管网末梢水水质进行检测等《条例》规定的情形进行重点检查,为广大市民喝上干净水、放心水提供执法保障。
三是建立常态化执法监管机制。切实将《条例》实施作为市政公用设施执法领域的重点内容,开展供水执法专项行动,督促指导各区县及供水企业做好《条例》贯彻落实;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日常巡查检查”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依法严肃查处供水用水违法行为,确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进一步推动我市供水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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