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供水水质管理水平,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有关条件,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进一步理清市、区县(自治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供水企业水质自检责任,逐步建立企业自检、行业监管、公众监督的水质安全全过程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用水满意度,特制定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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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原文:
《关于加强城市供水水质管理的指导意见》制定目的和依据是什么?
为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供水水质管理水平,按照《城市供水水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6号)有关条件,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城市供水水质监管体系,进一步理清市、区县(自治县)行业主管部门监管职责,落实供水企业水质自检责任,逐步建立企业自检、行业监管、公众监督的水质安全全过程管理机制,切实保障城市供水水质安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用水满意度,特制定本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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