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顶集团_云顶集团游戏app下载【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策咨询问答库>>政策问答>>园林绿化

城市生态公园怎么管理?

日期:2023-12-12

名录管理条件。城市生态公园应当确定为永久保护绿地,纳入永久保护绿地名录统一管理。

动态更新管理条件。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每5年更新一次城市生态公园名录,对城市生态公园的新增、撤销等调整事项组织专家论证会进行专题论证,并公开征求公众和相关部门意见。

保护管理条件。城市生态公园中的现状资源应当进行严格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其永久性绿地性质或者破坏其永久性绿地的地形、地貌、水体和植被。天然林地、草地和湿地保有率、古树名木和后续保护资源就地保护率以及人文资源保存率等控制性指标应当按照相关条件进行严格管控。

利用管理条件。坚持科学利用与生态保护相协调,在符合城市公园体系规划条件前提下,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科学引导城市生态公园资源利用,依法依规合理开展生态保护、游览观光、休闲运动、教育科普、生产经营等活动。

安全管理条件。城市生态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监督管理条件。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应当会同相关部门定期对城市生态公园的绿化保护、管理和运营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

城市生态公园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监督,并及时受理举报信息。鼓励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方式实现信息公开和动态监管,推进城市生态公园共建共治共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