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法获得政府授予城市供水特许经营权或政府委托从事城市供水建设运行管理的城市供水企业;
(2)按照规划或经济社会发展需求需实施的供水工程。
供水工程建设方案审核申请表。(纸质件,原件,1份)
受理→审查→决定。
《重庆市城市供水节水管理条例》第八条。
023-67886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