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必须是失业、待业人员或残疾人员;
(2)经营范围必须是方便居民基本生活的商品或服务;
(3)经营设置点必须符合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的布点规划。
(1)非主干道临时占道经营申请表;
(2)设置地点平面示意图及设置效果图及经营活动方案;申请材料承诺书及安全承诺书;
(3)失业、待业或残疾等证明材料。
受理→审查→决定。
《重庆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023-63673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