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顶集团_云顶集团游戏app下载【官方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市政设施建设管理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

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具体见申请材料目录。


申请材料

1)申请表;(纸质件,原件,1份)

2)涉及既有设施的施工设计图;(纸质件,原件,1份)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选,限工程建设项目);(纸质件,复印件,1份)

4)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意见(可选,限占用车行道和需要交通转换的项目);(纸质件,复印件,1份)

5)市政设施安全影响评估报告,附专家组、主管部门评审意见(可选,限涉及既有市政设施安全的项目)。(纸质件,复印件,1份)


申请流程

受理审查(现场踏勘)决定。


法定依据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98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三条;

《重庆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附件第109项;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第二条。




咨询方式

023-88106255023-63620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