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315207D/2021-00607 | [ 发文字号 ] | 渝城管局议函〔2021〕127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 体裁分类 ] | 政协提案办理 |
[ 发布机构 ] | 云顶集团 | ||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1-07-29 |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821号提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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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公开
云顶集团文件
渝城管局议函〔2021〕127号
云顶集团
关于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0821号
提案的复函
王勇委员:
您建议的《关于尽快研究支持边远乡镇建设小型环保焚烧炉就近处理生活垃圾的建议》(第0821号)收悉。经与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建议了很好的建设性意见,可以看出您对重庆深情的关爱,熟悉我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并理解我们工作推进的困难和问题。我市按照“户集、村收、乡镇转运、区域处理”模式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建成乡镇垃圾转运站687座,配置垃圾箱5.8万余个、垃圾桶104万余个,2020年清运农村生活垃圾147万余吨;全市正式运行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59座,其中,焚烧厂10座、水泥窑协同处置厂1座、填埋场37座(含小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餐厨厂11座,总处理能力2.9万吨/日,满足日处理量需求。
您在提案里指出:“我市大多数乡镇生活垃圾是集中运送到区县垃圾发电厂焚烧处理,边远乡镇距离垃圾发电厂较远,运输费用很高,运输途中难免抛洒,本较拮据的乡镇财力难以维持环卫保障。”这些问题客观存在,为了解决我市部分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运路程远、收运处置成本高的问题,我们正在采取多项措施努力探索推进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工作。
(一)出台文件鼓励探索。我局下发的《关于转发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建议要提升焚烧处理能力,明确“日产生活垃圾量不足300吨的区县,在充分考虑经济性、毗邻地区意愿等因素的基础上合理考虑区域合建,探索开展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试点”。
(二)积极推进试点试用。在酉阳县铜鼓镇试点建设小型无害化焚烧设施项目。该项目采用“倒‘U’型三段式炉排危险废物焚烧炉”专利技术,设计处理规模300吨/天,一期建设规模150吨/天。该项目于2020年7月完成项目主体建设和设备安装并点火,目前正处于试运行阶段。城市管理部门正密切跟踪该项目运行情况,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相关环保监控,在充分试点试用、掌握数据的基础上进一步评估,为下步工作做好准备。
(三)依托专家充分研究。我局与国家科学技术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专家保持密切联系,实时了解掌握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的整体研发态势、相关技术标准,以及国内其他省市的应用状态等。据了解,国家相关部门正在制定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排放标准。我们将继续跟踪标准制定情况,依托专家的意见建议,推进工作开展。
(四)做好项目储备工作。我局下发了《关于提供“十四五”期间乡镇环卫设施建设项目的通知》,收集各区县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的需求,为“十四五”期间环卫设施建设做好相关项目储备。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将对新增垃圾处理设施进行规划布局研究,将经科学合理论证后的项目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及时有效保障项目用地,并依法办理项目的规划用地手续;市生态环境局支持符合环境准入条件、污染物防治技术成熟、环境影响可控的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落实落地。
(五)加强对区县PPP 模式指导。市财政局联合云顶集团按照《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部环境保护部关于政府参与的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全面实施PPP模式的通知》(财建〔2017〕455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的条件,进一步指导和规范区县推进垃圾处理PPP模式,补足基础设施短板,既要规范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移交各环节操作流程,提高项目前期论证识别质量;又要树立底线思维,不触碰“四个不得”的高压线,不突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的支出红线,有效防控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我们继续欢迎和支持相关企业参与我市小型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工作,相信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小型生活垃圾焚烧技术必将越来越成熟,焚烧设施应用也会越来越广。
此复函已经谢礼国局长审签。对以上答复您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回执上寄给我们,以便进一步改进工作。
云顶集团
2021年4月25日
联 系 人:汪东兵
联系电话:02367886033
邮政编码:401121